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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

就的衣服正好能与他们一同生长,免去了衣不合身的尴尬。 ——可楚晚宁没事穿着这种料子做的衣服干什么? 墨燃眯起眼睛,脑海中忽然有一簇火花擦亮,他猛然觉得有哪里不对,似乎某个东西,自己从一开始就想错了,是什么呢…… “叨扰了,请问掌柜何在?” 一声中气十足,但和蔼客气的青年嗓音蓦地打断了墨燃的思绪。 往下看去,竟是日间在轩辕阁出现的那群儒风门弟子,为首的鹤麾飘飘,手持佩剑,那剑柄掀开门帘,探了半个身子进来。 “这不是叶忘昔的跟班吗?”墨燃瞬间来了精神。 儒风门有七十二城,弟子之间通常不会认识。至于南宫驷,他单独坐在一个雅间里,背朝着门口,因此那群少年扫了眼客栈里穿着常服的同门弟子,也没有认出张熟脸来。 叶忘昔对上南宫驷,这可有好戏看了。 “实在是对不住了,今晚小店被包了场子。”老板娘一边匆匆迎将过去,一边暗骂自己竟然忘了关门落锁,“几位仙君去别家看看吧,不好意思啊,真的不好意思。” 为首的少年面露难色:“唉,怎会这样?别的店家我方才也去看了,乌泱泱的都是人。我们这里带了位瘦弱姑娘,她已经许久不曾休息了,想着找个好些的住处让她睡一觉。掌柜的,烦劳您去问一下那位包场的大爷,能不能让出几间房来?” “这……人家恐怕是不愿意的。” 少年作了一礼,彬彬有礼地恳求道:“只消老板娘去问一问,他若不愿,那便算了。” 老板娘还未来得及说话,靠门那桌忽然有南宫驷的随从一拍桌子站了起来,怒气冲冲道:“问什么问!出去,出去!别打扰我家公子吃饭!” “就是!身上穿着儒风门的衣服,居然好意思带个姑娘睡觉,也不嫌给自己门派丢人!” 少年没料到他们竟如此误会,霎时脸涨得通红,忿然道:“这位道友何故含血喷人?我儒风门堂堂正正,自然不会行这苟且之事,这姑娘乃是我家公子好心所救,岂容你这般胡言乱语?” “你家公子?”南宫驷的随从瞟了一眼雅间,见少主仍旧漫不经心地喝着烧酒,似乎默认了自己赶人的行径,于是放宽了心,提声冷笑道,“世人皆知儒风门的公子就一位,你家那位又是谁啊?” “在下儒风门叶忘昔。”一个温雅的嗓音自门帘外响起。 众少年纷纷回头:“叶公子——” 叶忘昔一身黑衣,英俊的面容在烛火中无端多出几分清秀,他负手进了客栈,身后跟着个戴着面纱,露出双惴惴不安柔眸的女子,正是宋秋桐。 “……”墨燃一瞧见她,顿时额头青筋暴跳两下。 冤家路窄,怎么又是她…… 南宫驷的随从看到来的人竟是叶忘昔,先是纷纷一愣,随即就有几个沉不住气的,脸上露出了嫌恶之色。 这叶忘昔是儒风门第一长老的养子,隶属于儒风门七十二城的“暗城”。顾名思义,暗城擅育暗卫,儒风门掌门原本将他教养成为下一任暗卫首领,但因叶忘昔根骨不适宜暗卫心法,渐渐的也就转至主城,成了尊主的左膀右臂。 因为叶忘昔早年暗卫的身份,他行事低调,知道他名号的人极少。不过尊主倒是很器重他,这些年,派中甚至流传出叶忘昔是尊主私生子的风言风语来。或许是因为这原因,正牌少主南宫驷素来与叶忘昔不睦。 少主不喜欢他,底下的随从又哪里能对叶公子有什么好印象呢? 原本作为小辈,他们是万不能得罪叶公子的,但是这群人各个都是南宫驷的亲信,直接受命于南宫,因此气氛僵凝许久,还是有性子粗犷的人冷笑两声,开口了:“叶公子还是请回吧,今日这客栈之中,恐怕腾不出给你的位置。” “公子,既然他们说没有空处了,那、那我们再寻别处吧。”宋秋桐伸出纤纤玉指,拉住叶忘昔的衣摆,惶然道,“何况这里用度奢贵,我实在不敢教公子再破费了……” 墨燃在楼上听到这两句话,翻了翻白眼,心道这家伙当真走哪儿都是这柔弱可怜的腔调,当初坑他,现在又来坑叶忘昔。 叶忘昔正要说话,忽然间,一道庞大的白影从里间窜了出来,猛地袭至叶忘昔身后。 宋秋桐失声惊道:“公子小心!!” “嗷呜呜!呜呜呜!!” 随着嘹亮的啼嗥,一只通体雪白的妖狼发足狂奔,绕着叶忘昔就疯狂地转起了圈儿来。 “…………” 在众人一片静默中。 叶忘昔垂下眼眸,对那个足有三人高,此刻却黏在地上打滚的白毛妖狼诧异道:“瑙白金?” 这只妖狼正是南宫驷的坐骑,因为瞳赤若玛瑙,毛白如飘雪,爪尖一抹金,故而得名瑙白金。 既然瑙白金在这里,南宫驷肯定也已大驾光临。叶忘昔抬手摸了摸瑙白金凑过来的白绒绒大脑门,四下环顾。 沙—— 竹帘被一只手撩开,衣袖鲜红,沿口还缠着金丝包边。 半张透着不耐的脸庞露出来,南宫驷双手抱臂,闲闲靠在雅间里,掌里还拎着一壶烧酒,他看了叶忘昔两眼,嗤道:“有趣儿,怎么走哪儿都能碰到你。你跟我跟得这么紧,若是惹得别人说起咱俩的闲话,你让我的脸往哪里搁?” 作者有话要说: 狼崽子:给你五百,走。 狗崽子:不走。 狼崽子:给你一千,走! 狗崽子:不走! 狼崽子:给你一千五!你到底走不走! 狗崽子:上辈子这个天下都是本座的,你这个早死鬼可以闭嘴了! 狼崽子:你敢咒我!*&#!&*嗷呜呜呜!!!! 狗崽子:汪汪呜嗷嗷嗷!! 老板娘:歪?野生动物防疫站吗?我店里有两只疯狗吵架,对,一只是哈士奇,另外一只是阿拉斯加……对对对,那只阿拉斯加还随身带着一只叫瑙白金的萨摩耶……对,看上去三只都没有打过疫苗,很危险呐…… 第86章 本座前妻不是省油的灯 “……”叶忘昔被他说的明显一堵,但竟不动怒,隐忍片刻道,“你误会了。我并非想要跟着你,而是受尊主之命,来轩辕阁买一样东西回去。” 墨燃和楚晚宁听到此处,互相看了一眼。 ——神武。 南宫驷晃着手中的红泥酒壶,面色更阴沉:“父亲要买东西,麻烦你做什么?难道我没手没脚,不会替他做吗?” “……阿驷,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 “谁让你这么叫我了?”南宫驷眉宇压得极低,目光如电,“叶公子,你不要以为父亲他瞎了眼亲近你,你就能在我面前肆无忌惮……你难道自己就不恶心吗?” “我如此称呼你,是尊主的意思。你若反感,自行与他说就是了。”叶忘昔沉默几许,说道,“冲我发怒又有什么用。” “你别拿父亲来压我!” 南宫驷吸了口气,稍稍捺下自己的怒火,黑瞳两点亮色极寒,恰似银月高悬,狼烟弥漫。 “叶公子。”他似乎特别拖长了这三个字,“父亲让你叫我阿驷,恐是他对你在派中的地位会错了意,但你自己心里要有点自知之明。别给你三分颜色,你就开起了染坊,要知道,纵使你染的一身大红大紫,出身在这儿,你也无法与我比肩。” 叶忘昔君子如风的脸庞上,似乎闪过一丝黯淡,他篾子般浓密的睫毛垂了下来,静静道:“少主说的是,但叶某……也从未想过要与少主比肩。” 称谓上的切换让南宫驷稍微舒服了一些,他抬手咕咚咕咚喝了几口辛辣的烧酒,却是海量不醉,又盯着叶忘昔看了一会儿,从鼻子里嗤了声,摆摆手:“量你也是不敢的,你瞧瞧你现在这个样子,哪里能当……” 他忽然意识到这里人多口杂,自己差点说了不该说的话,倏地抿住嘴唇,不再言语了。 “……” 反观叶忘昔,纵是受了这般辱没糟践,他依旧垂着眼帘,没人能看到他眼里究竟是愤怒还是屈辱,他只给了众人一张平和温柔的脸庞,三分英气,七分内敛。 气氛一时尴尬到极处。 南宫驷别扭地左右看了一会儿,视线落到了叶忘昔身后的女人身上,似乎为了掩饰方才差点造成的失误,他咳了一声,下巴冲那女人扬了扬,问叶忘昔道:“你救的?” “嗯。” “她原是哪里人?来路不明的别乱救。” “没事,是轩辕阁拍来的。” 南宫驷对轩辕阁的竞买并不在乎,也没费神去打听,但他一听说宋秋桐竟然是拍来的,不由吃了一惊。原本懒散敷衍的眼神忽然锐利起来,盯住了宋秋桐的脸,半晌道:“这东西是奴骨,还是蝶骨美人席?” 修真大陆只有两种人可以被公然贩卖,除了蝶骨美人席之外,还一种就是奴骨。 奴骨是人族与妖诞下的子嗣,由于人们畏惧此类异族的妖性,一旦觉察,就会毁掉他们的真元,并在他们的琵琶骨打上奴隶咒印,让他们沦为仆从。 不过奴骨的售价都不高,也没什么稀奇的,一般就是给大门派端茶倒水,或是被富商巨擘买回家玩弄。既然是轩辕阁卖出来的,应该不会是这种品级的东西。 果不其然,叶忘昔说:“是蝶骨美人席。” 南宫驷变得饶有兴致起来,绕过叶忘昔,走到宋秋桐面前,看货品似的绕着她看了一圈儿,尔后皱了皱眉头道:“这东西怎么腿是瘸的?残品?” “……她被捉到的时候受伤了,涂了药,还没好透。”叶忘昔顿了顿,“所以我们也走不远,想在这里住一晚。” 南宫驷不置可否,眯起眼睛,忽然凑到宋秋桐颈边猛地一嗅,动作很像是野性未驯的狼。宋秋桐被他这个登徒子般的举动吓得花容失色,在原处攥着衣襟,摇摇欲坠。 “和普通人闻起来,也没什么不同嘛。”他揉了揉鼻子,打了个喷嚏,“还有股脂粉香……” 摆了摆手,南宫驷随口问道:“多少钱?” “五千万。” “银?” “金。” 南宫驷蓦地睁大眼睛:“叶忘昔你疯子?五千万金你知不知道够淬炼多少顶级磨石了?他妈给我买个女人回来?你当我儒风门的钱不是钱?” “我没有花门派的钱两。”叶忘昔停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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