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
」 我默默推给她清炒虾仁和一碟凉菜。 看着她低头吃饭的模样。 我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站在国旗下讲话的少女。 喜欢,不是非得要人知道的。 没人规定付出了一定要有回报。 她以后就该如我想象的一样,意气风发,明月高悬。 和她这么久,我就已经很知足了。 2 我静静用手掌托着下巴,认真看她,突然说了没头没尾的一句: 「夏思颜,以后也得,好好活。」 就是可惜,我结巴的毛病到现在都没好。 希望回老家县城相亲时可别被人家嫌弃。 回想那天夜里。 「师姐!等等我!」 英俊肆意的少年招手而来,已经连着半年都追在夏思颜身后了。 我静静站在门口树下的阴影里,如仰慕夏思颜一样,羡慕着他。 小太阳一样明目张胆地表达爱意,完美显赫的家世,活泼开朗的性格。 他们站在一起,好像天生一对。 刚开始夏思颜冷漠不耐烦,避之不及,和始终对我的一样。 后来忍不住动容,只有面对他时才会放低底线,任他嬉笑触碰。 最后她拿着他硬塞过来的礼物,忐忑问我: 「喜欢是什么?」 3 我与她并肩走进月色里,低头看着她的身影交叠笼住我的。 当时我怎么回答的来着? 我磕巴又认真道: 「喜欢大概就是,见到她就,怦然心动,想到她时嘴角,上扬。」 ——「程梓安!你救了夏思颜?你就这么贱啊!既然喜欢她?那让你喜欢个够!」 那群曾在夏思颜身上施暴的畜生,将我的头狠狠摁在厕所脏水桶里。 「喜欢会患得患失,敏感多疑。」 ——「夏思颜!我送你去,医院!不许睡!你还得,报答我呢!」 隆冬腊月,我喊得撕心裂肺,背着割开手腕,已经失血过多半昏迷的她跌跌撞撞奔向医院。 「喜欢是在乎她的,每一句话,每件事第一时间,想,分享给的人。」 ——「我打了五份工,挣了一千二百块。我买,回来了蛋糕。生日快乐,夏思颜。」 我站在玄关门口提着蛋糕,开心得连鞋没换,笑盈盈地看她。 「喜欢就是,酸溜溜,气呼呼,还甜丝丝。」 红灯啪嗒一声。 我抬头,夏思颜刚好望进我的眼底。 4 「叮咚!」 手机提示音让我惊醒过来。 脸上发痒,一摸,已是泪流满面。 梦里现在和往事交错,让我恍惚了好一阵才打开手机消息。 是夏思颜发来的消息,只两个字: 往上翻,我们之间的聊天内容也就寥寥几个字。 现在来看,我和她之间还真是乏善可陈。 我从小结巴,不喜欢开口。 而夏思颜性格使然,后来被人那么作弄,话就更少了。 往常在家里各干各的,彼此都是沉默。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 那时我竟然还妄想什么徐徐渐进,日久生情。 也该死心了。 忽然,叮叮咚咚的提示音欢快的响起。 末尾坠了个幸福倒地的可爱表情包。 我也被他传染得微微勾了唇。 我是夏思颜的旧故人,是污泥破瓦,见证了她全部难堪,象征着她最狼狈的时光。 而他不同,他会与她共同昂扬,爱意积极又温暖,有更理想的资源,与她顶峰相见。 夏思颜已经动容,小太阳终会打动木讷的寒冰。 我总不能阻止她奔向比我的更好的人。 可下一秒,一颗泪珠啪嗒溅开在屏幕上。 我后知后觉抬手擦泪。 可真窝囊。 连个眼泪都擦不干净。 5 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硬座,回到县城后我先给爸爸坟前上了香。 呆坐了一会才回到租的房子里。 房东阿姨说,我那赌博酗酒的妈妈被债主打断了一条腿,离开了镇子。 我行李不多,一上午就安置完了。 坐在床上闭眼时,都能看得到当初夏思颜绝望无力的双眼,浑身黏腻恶心的液体。 她总是平静的对我说:「想去死。」 小县城里,成绩好长得好还没父母就是原罪。 何况是夏思颜这个鹤立鸡群的天才。 故事总是俗套的。 大姐大的男友喜欢她,她拒绝后反而被诬陷骚扰,被一群人堵在巷口时,连反抗都显得可笑。 后来的夜里,夏思颜蜷缩在床上的身体,总是控制不住地痉挛发抖,连意识都在自我虐杀。 那时我为了供上夏思颜,不惜打五份工,忙得团团转。 住在经常断水断电的出租屋,经常吃着几毛钱的咸菜,只为省下那几块钱。 后来她有了工资生活才好一些,可我不愿意花她的钱,一直在楼下饭店打工。 好像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这样,自尊心使然,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自己矮上一截。 我下午顺便到附近找了家饭馆做后厨。 小县城工资不高,却也够自己用了。 忙了一通以后这才有空看手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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