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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

更是少到可以忽略不计。 在我看来,应该又是一本扑街之作,很快就会石沉大海,无人问津。 就不该在番茄上写这种偏文艺的书。 正如很多读者问,为什么要取这么不伦不类的书名。 我只能回答,这就是跟风随大流,要是取个《梦蝶》一类的文艺范名字,那更没人看。 没想到的是,完结两个多月以后,这篇16万字的短文,评分居然涨到了9.2,甚至以后可能还会更高,确实在我的意料之外。 感谢读者喜爱吧!如果你们从我的书里,得到了一丝丝的感动或感悟,我就很满足了。 写书其实是一件很奇妙的事,作者和读者能跨越时间和空间,完成一次情感共鸣。 相互成就,相互成长。 以后看心情或灵感,再给大家补一点番外吧! 再次感谢! 番外 十二日伤 哆咪西拉拉拉,哆咪西拉拉拉,拉哆唆发,发咪发唆,唆咪唆拉拉拉拉……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,洒在女孩的白衬衫上。 修长白皙的指尖,灵动地在古筝弦上起舞。 这首曲子叫《雨蝶》,比她的年龄还大。 或许是因为有相同的名字,她对这首曲子,一向情有独钟,练习得分外娴熟。 音乐便能直击人心。 那歌词,更不忍细品。 爱到心破碎,也别去怪谁,只因为相遇太美。 就算流干泪,伤到底,心成灰,也无所谓。 我破茧成蝶,愿和你双飞,最怕你会一去不回。 …… 弹着弹着,曲子戛然而止。 大滴大滴的鲜血,从女孩的鼻腔坠落,染红了筝弦。 苏雨蝶立即拿起一旁的纸巾,紧紧堵住鼻孔,然后手忙脚乱地清理一地的血迹。 要是让奶奶看到,她一定会伤心难过的。 另一侧的房间里,苏奶奶背靠着墙,大滴大滴的眼泪,从她的眼角滑落。 她拼了命不让自己哭出声。 不让小蝴蝶发现,自己早已发现她的狼狈。 不久之后,应该就剩她一个老太婆,孤独地守着这座冷冰冰的房子。 那架古筝,再也不会鸣响。 过了许久,苏奶奶等孙女终于止住血,才缓缓推开房门,努力挤出一丝笑容。 “小蝴蝶,怎么不弹了?” 苏雨蝶抬起头,鼻腔里还充斥着血腥味。 她也强颜欢笑:“累了,不想弹了。” 苏奶奶挨着孙女坐下:“你有多久没出门了?” “十二天。”苏雨蝶脱口而出。 她根本不用刻意去记,就清楚地知道,与庄子昂分别了多久。 几乎无时无刻,每分每秒,都在怀念他们共度的时光。 也正因为心里装着一个人,她的曲子才会弹得如此哀婉动人。 “你要是想他,就再去见见吧!”苏奶奶怜爱地摸了摸苏雨蝶的头。 “不!”苏雨蝶摇头:“奶奶,我不想他,就在家陪你。” 苏奶奶叹了口气:“我都没说他是谁。” 苏雨蝶一怔,眼圈倏地红了。 苏奶奶一把将她揽入怀中,心痛得无以复加。 她才十八岁,花儿一般绚烂的年纪。 还没来得及体会人生,品尝爱情的滋味,就要匆匆与这世界告别。 苏雨蝶靠在苏奶奶怀中,忽然低声道:“奶奶,你陪我去采点艾草吧,我再去见他最后一次,好好地道个别,就回来一直陪你,直到最后……” 说到后面,已然哽咽不成语调。 苏奶奶告诉过她,自己年轻的时候,曾给一个小伙做过青团。 那个小伙,后来就成了她的爷爷。 虽然她没有机会与大笨蛋长相厮守,但还是想在最后的时刻,真真切切向他表达自己的心意。 这个世界,已经过了艾草最嫩的季节。 两人在秋水镇的山坡上找了许久,才勉强采了一小把。 山上开着火红的杜鹃花,血染的一般。 苏雨蝶忽然指着一处空地:“奶奶,以后把我葬在这里吧,我喜欢这里的杜鹃花,跟另一个地方的很像。” 苏奶奶一听这话,克制了许久的情绪,再也压抑不住。 眼泪夺眶而出,沿着脸上的皱纹滑落。 …… 第二天清晨,苏雨蝶早早起了床。 为了不惊醒奶奶,蹑手蹑脚来到厨房。 青团是一种既好看又好吃的点心,原材料非常简单,做起来也不算复杂。 艾草焯水捣碎,过滤成汁,加入糯米粉中,染成青翠欲滴的颜色。 将面团分成小剂子,放入馅料,团成圆球,做成生胚。 上锅蒸二十分钟,出锅时刷点芝麻油,便大功告成。 不知何时,苏奶奶已经起床,闻着蒸笼里传来的香味,笑着说:“好香呀!我孙女手真巧。” 苏雨蝶回头也笑:“都是奶奶你教得好,你做的青团,比外面卖的还好呢!” 苏奶奶顺口道:“没错,我以后要是没钱花,就做了青团拿出去卖,还有豆腐脑,还可以烤红薯……” 一瞬间,苏雨蝶的笑容,僵在了脸上。 她忽然想起了庄子昂的话。 一年以后,会有一个形容枯槁的老人,在逍遥宫卖小吃。 她很难将那样憔悴沧桑的形象,与眼前的奶奶对应起来。 可她又非常确定,那就是事实。 眼泪,再一次如江河决堤。 为了不让家里的气氛过于沉重悲伤,苏奶奶转身躲进了屋里。 不久之后,古筝响起一阵独特的曲调。 苏奶奶确定小蝴蝶出门了,才长叹几声,来到客厅坐下。 像一尊雕像一般,一动不动,独坐许久。 她已经可以预见,用不了多久,自己每天的日子,应该都会像这样。 这个家,将会像冬夜一样冰冷。 …… 午后,苏雨蝶回来了,还没打开门,就听到伤心至极的哭声。 她的双眼已经肿得不成样子,泪水却还是源源不断。 “怎么了?你见到他了吗?”苏奶奶惊讶地站起身。 “奶奶,我哪也不去了,谁也不见了……” 苏雨蝶扑进奶奶怀中,泣不成声,泪如雨下。 苏奶奶听着她悲痛欲绝的哭声,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。 可除了一遍又一遍安慰的话,她也无能为力。 在奶奶怀中,苏雨蝶哭到几近晕厥。 对这次见面,她怀着满心的期待,强忍着病痛的折磨,再次跨越了时空。 等待她的,却是一记晴天霹雳。 整整十二天的日思夜想,换来他的冷酷绝情。 十八年短暂的人生中,上一次像这样绝望,还是父母离开的时候。 可那时候她年龄还小,对悲伤的感受,远不及今天深切。 就像自己的灵魂,被人从身体里抽走。 当晚,小蝴蝶提起笔,在《梦蝶笔记》上,写下白天说过的那句话。 “大笨蛋,我恨你一辈子,我永远不想再见到你!” 眼泪,浸湿纸页。 哀,莫大于心死! PS:钢琴版的《雨蝶》,我已经不敢再听,不过推荐你们试试。 试就悄悄试,不要回来谢我。 番外 从再见到再也不见 “穿梭时间的画面的钟,从反方向开始移动,回到当初爱你的时空,停格内容不忠……” 伴随着闹钟的响声,庄子昂睁开双眼,茫然地望着四周。 这是他的卧室,熟悉而又陌生。 他依稀记得,这首歌是他去年用的闹铃,后来听腻了才换成别的。 一年后的记忆,和眼前的画面交织重叠,在脑海中不断回闪。 愣了足足三分钟。 庄子昂终于明白,那首《梦蝶》,将他送了回来,重生到十七岁。 推开门,那一家三口已经坐在餐桌边吃早饭。 一如既往,根本没人搭理他。 庄子昂冲上前去,狠狠一巴掌将庄宇航扇翻在地。 庄宇航趴在地上,一脸懵逼:“你发什么神经?无缘无故的你敢打我?” 庄子昂鄙夷:“打你还要什么理由?我看着你就来气!” 庄文昭和秦淑兰对视一眼,都觉得莫名其妙。 一向逆来顺受的庄子昂,今天抽哪门子风? 庄子昂不等他们反应过来,便抓起书包潇洒出门。 只留庄宇航还在地上撒泼打滚。 迎着朝阳,庄子昂一路狂奔。 他已迫不及待,要去见一见一年前的那个女孩。 尽管她大概率不会认识自己。 “喂,儿子,你跑那么快干嘛?” 刚到校门口,熟悉的声音从右后方响起。 庄子昂回过头去,只见李黄轩正大口啃着煎饼果子。 比起一年以后,他个头矮了一丢丢,发型也有所不同。 不变的是,脸上的笑容依旧没心没肺。 庄子昂眼眶一红,上前一把紧紧将李黄轩抱住:“儿子,能再见到你真好。” 李黄轩用力把他推开:“你有病啊?两个大男人当街搂搂抱抱,要是让人误会了我还怎么泡妞?” “就你那德性还泡妞,你知道女生的嘴巴是什么味道吗?”庄子昂嘲笑道。 李黄轩一时无言以对。 母胎单身狗的尴尬,暴露无遗。 庄子昂一挥手道:“你帮我跟老张请个假,我今天不去上课了。” “喂,你好端端的请什么假?” “就说我大姨妈来了。” 李黄轩啃着煎饼果子,一头黑线。 好你个浓眉大眼的庄子昂,也不想上学了吗? 庄子昂一路小跑,沿着那道阶梯,来到东校区。 高年级的学长,已经开始上课了。 教学楼五楼的尽头,他终于第一次看到了23班的牌子。 讲台上的老师,正是文质彬彬的李俊楠。 庄子昂扫了一眼教室里,却没有找到那个日思夜想的身影。 他拼命克制激动的心情,摸到后门悄悄问一位男生:“学长你好,你们班的苏雨蝶在哪?” 对方回答说:“她经常不来上课,你去操场找找看吧!” 庄子昂三步并作两步,从教学楼冲下来,习惯性地望向篮球场的西北角。 一瞬间,仿佛被雷击中。 感谢上天的恩赐,原来我们还能再见面。 茂盛的银杏树下,坐着那个一尘不染的女孩,悠然地看着天。 几片树叶被风吹下,飘飘荡荡,坠落在她的肩头。 庄子昂奔跑着跨越篮球场,终于站在了女孩面前。 眼泪早已模糊了双眼。 “小蝴蝶……” 叫出这个名字后,他已泣不成声。 苏雨蝶打量着陌生的男孩,疑惑地问:“你认识我?” 庄子昂努力平复情绪,但还是哽咽道:“你不记得我吗?” 苏雨蝶又仔仔细细看了他几遍,最终还是摇了摇头。 眼神清澈,不会说谎。 虽然早就猜到这个结果,但实实在在听到她的回答,庄子昂还是没有忍住,再度泪如泉涌。 苏雨蝶递了张纸巾过来:“喂,你一个大男生,一直哭鼻子不害羞吗?” 庄子昂接过纸巾,擦了擦眼泪,然后用力做了几次深呼吸,开始自我介绍。 “我叫庄子昂,从西校区过来,今年十七岁,我们能交个朋友吗?” 苏雨蝶皱了皱眉:“你这个搭讪,真的很老土呀!” 以她的长相,在校园里一向不缺主动靠近的男生。 此时此刻,庄子昂在她眼中,不过是个莽撞的学弟。 庄子昂的心中,装着千言万语,却又不知从何说起,最后只能试探性地问一句。 “我能请你吃东西吗?我知道外面小吃街,有一家土豆特别好吃。” “好呀,我最喜欢吃土豆了。” 苏雨蝶的回答,出乎意料地爽快。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,愿意给这个冒失的“追求者”一次机会。 也许有些人,注定看第一眼,就会觉得有缘。 凭借着背包里一大把的请假条,他们轻易踏出校门,来到小吃街上。 可是这里根本没有卖土豆的阿姨。 庄子昂反应过来,她或许要几个月以后才会来摆摊。 他只得问身旁的女孩:“那我请你喝可乐吧,可口Or百事?” 苏雨蝶一下子呆住。 这是她常用的句式,居然会从一个刚认识的男生嘴里说出来。 “算了不问你了,你更喜欢可口一些。”庄子昂径直去了便利店。 苏雨蝶望着他的背影,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情愫。 接下来,两人端着两杯可乐,像饿死鬼一样,从街头吃到街尾。 苏雨蝶惊讶地发现,庄子昂对她非常了解。 买来的每一样小吃,都特别对胃口。 当然,作为一个吃货,她不喜欢吃的东西也很稀有。 走到街尾,两人坐在长椅上吃烤串。 忽然,苏雨蝶的鼻腔一热,一滴滴殷红的血液,坠落下来。 “小蝴蝶!”庄子昂大惊失色,拿出纸巾帮她止血。 苏雨蝶斜倚在庄子昂怀里,让他托着自己的后脑勺。 一抬眼,就能看到他轮廓分明的脸。 “你还没说,到底怎么知道我的名字?”苏雨蝶眨着漂亮的杏仁眼。 “我在梦里见过你。”庄子昂轻声回答。 “如果……”苏雨蝶犹豫了一下,又接着说:“如果我只能跟你做三个月朋友,你也愿意吗?” 庄子昂心中一恸,明知故问:“为什么只有三个月?” “还有三个月我就毕业了嘛!”苏雨蝶咯咯直笑:“你真是个大笨蛋!” 女孩笑靥如花。 男孩却背过脸,抹了一把泪。 如果注定的结局,依然无法更改,那就只能珍惜相处的每分每秒。 庄子昂带着小蝴蝶,吃遍了小吃街的所有美食,然后一起去图书馆,看了一下午弱智一样的笑话书。 他把所有眼泪,都藏进了心里,跟她笑得没心没肺。 与上次的初相见不同,在她的世界里,不用急着去乘坐六点十分的公交车。 她可以陪着他,第一次看看这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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